法律问答

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盖章引响退休怎么办?

2023-12-13 14: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分情况具体处理:
    (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对符合退休条件,未办理退休手续,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 法律分析: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分情况具体处理:
    (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该职工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
    (3)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4)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可以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裁决企业先支付职工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 法律分析: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分情况具体处理:
    (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该职工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
    (3)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4)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可以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裁决企业先支付职工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