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开庭。
一般情况下,立案后一个月内安排开庭的几率比较大,这个时间也不是固定的,因为法院会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等情况安排。
如果联系不到被告,法院就会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满安排开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给被告15日的答辩期。法院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后,会在5日内将答辩状发送给原告。
法院在受理后七天内立案,再向被告送达传票等,快的话要二十天左右可开庭。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