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宅基地有土地证吗,规定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12-13 15:0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房一般会有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也属于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 法律分析:第一种:《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这是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批准土地上建设住宅的一个有效凭证,这个证件需要经村镇同意,向当地国土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种:《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证》。
    现在农村建房管控也是非常严格,不管是新建房屋还是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增建房屋,都需要按程序提交申请,取得《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证》,不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第三种:《不动产登记证》。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当前已经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始实施,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也可以办理向城市一样的《不动产登记证》,这就取代了之前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做到了房地一体,农村房屋也有了转让、抵押贷款等多种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确权证应当到当地乡镇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以及证明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