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前夫离婚已经八年,但是我户口本一直在他那,我俩是一本户口本,然后办了贷款用的是他名下的房子做抵押,房子离婚后是属于他的,他一直不知道这件事,现在贷款还不上了,他的房子可以做偿还吗,还是与他无关要我自己赔偿

债务追讨
2023-12-13 16:28: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夫妻双方离婚的,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
    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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