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拖欠工程款
2023-12-13 1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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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是: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权利主体仅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同时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法律分析:
    1. 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价款的范围应仅限于工程款中所包含的工作人员报酬。
    2. 该价款是指发包人依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承包费,包括承包人施工所付出的劳动报酬、所投入的材料和因施工所垫付的其他费用,及依合同发生的损害赔偿,亦即:报酬请求权、垫付款项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
    3.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应当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支付的劳务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但对于承包人依合同向发包人主张的损害赔偿(赔偿金、违约金等)则不应包括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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