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是否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产权证的父母、子女是否必须亲自前往,如果其父母已经死亡,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谢谢

公证
2019-06-22 15:5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所谓的房贷,就是指买房人以购买的房子做抵押,来取得部分房款额度的贷款,这里有几个前提,一是要有首付款,二是要有房子要有正规的产权,可以抵押。当购房者还清贷款之后,房产就可以解除抵押,如果还款逾期到一定程度,或者确定不能偿还贷款,银行会通过起诉的手段,将房产进行拍卖,偿还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道理大抵相同,不过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很多。
  • 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
  •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具体操作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 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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