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六级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工伤索赔
2023-12-13 18: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五六级工伤的鉴定标准:如果职工具有四肢瘫肌力4级、单肢瘫肌力3级等情形的,能认定为五级工伤;如果职工具有癫痫中度、轻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4级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六级工伤。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5.2
    凡符合
    5.
    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
    1)四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4)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5)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5.
    6.2
    凡符合
    5.
    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
    1)癫痫中度;
    2)轻度智能损伤;
    3)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4)三肢瘫肌力4级;
    5)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6)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7)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 六级工伤的鉴定标准:如果职工的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但无生活自理障碍,可定为工伤六级。具体的情形则有职工轻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4级、或者不完全性感觉性失语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6.1定级原则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6.1定级原则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6.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6.2六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
    1)癫痫中度;
    2)轻度智能损伤;
    3)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4)三肢瘫肌力4级;
    5)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11)不完全性感觉性失语;
    12)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3)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4)全身瘢痕面积≥40%。
  •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