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从那天算起

刑事拘留
2023-12-14 02:2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而在此之前被公安机关传讯或留置盘问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刑事拘留期限内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第一百二十二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 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
    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押解途中的时间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刑事拘留,一般是从公安机关把嫌疑人送到看守所的当天起算;如果涉及异地羁押的需要移送的嫌疑人,一般以第一个看守所所执行拘留的时间为拘留起算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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