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3-12-14 03: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停止提取,并限制提取人日后的提取和贷款申请。根据违规提取的不同情形,管理部会有不同的处理措施。在申请提取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工作人员应立即终止业务办理,并做出以下处理:
    (1)书面通报缴存单位;
    (2)对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追缴违规提取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
    (3)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停止提取,并限制提取人日后的提取和贷款申请。根据违规提取的不同情形,管理部会有不同的处理措施。在申请提取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工作人员应立即终止业务办理,并做出以下处理:
    (1)书面通报缴存单位;
    (2)对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追缴违规提取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
    (3)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违规套取公积金的法律后果是: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套取公积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