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离婚几年了,女方收到债务短信,说是共债人,是在女方不知的情况下男方欠下的,需要承担共同还款吗

婚姻债务
2023-12-14 04:1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私下欠下债务,离婚不一定需要共同承担。如果该笔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也不能认定为是共同债务。
    所以一方私下欠下债务,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不一定要共同偿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债共担,意思是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或者一方举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举债,另一方不知情,且无法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举债一方的借款,另一方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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