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结案需要多久

交通肇事
2023-12-14 08:0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肇事逃逸报案后多久结案
    1、交通肇事逃逸报案后三个月内结案。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具体如下:
    (1)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套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二、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事故逃逸分别视有关情形予以处罚,具体如下: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同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分析:肇事逃逸后交警一般在三个月内处理并结案。如果采用民事诉讼其时间稍长,一般程序为起诉——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开庭审理(简易程序审理期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6个月)——宣判(分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
    刑事诉讼处理期限:立案侦查(一般2个月,符合法定条件可延长)——审查起诉(一般1个月)——提起公诉——开庭审理(一般2个月,符合法定条件可延长)——宣判(分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法律分析:肇事逃逸后交警一般在三个月内处理并结案。如果采用民事诉讼其时间稍长,一般程序为:起诉、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开庭审理(简易程序审理期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6个月、宣判(分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