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分户口要哪些手续办理

2023-12-14 09: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办理分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一般是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等资料,到户籍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当地辖区派出所要求为准。
    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人民法院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三)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法律依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十一条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人民法院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三)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 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以下的法定手续办理:
    1、当事人提供离婚、分户等法定分户事由发生的书面凭证,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分户;
    2、公安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登记,发给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户口分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一般离婚后分户口都需要到户籍地的派出所办理;
    2、需要携带的常规证件资料为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等资料。
    因各地派出所的规定有所出入,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当地辖区派出所要求为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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