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4 09: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由劳动者以及其代理人依法取证,劳动者一方可依法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并且证明单位的解约程序违法,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来解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1、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并且按2倍的标准计算。如果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下面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