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征收能否强制拆除

拆迁补偿
2023-12-14 10:1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屋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 合法的房子是否可以强制拆除,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可以强拆;
    2、如果申请人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的,则不可以强制拆迁。在对房屋依法强拆时,需要先根据拆迁补偿标准发放补偿,然后才可以进行拆除。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具体如下:
    1、货币补偿,对被购买方的一次性现金补偿可以用于自我控制。最低补偿标准为房屋建筑成本价补偿加土地补偿;
    2、房屋成新,建设单位应当安置宅基地,进行搬迁安置。
    另外,根据房屋折旧率和重建成本价,对房屋重建征收对象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
    3、产权调换,地方政府重新建设房屋,并提供给被征地者的最低补偿标准是同一地点的拆一修一。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关于强拆房屋,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下: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需要先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期限内不作为的才可强制拆除;《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和青苗补偿费。
    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