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用人单位,我们是试用期两个月,想着试用期过了签合同,第三个月还没签合同她就擅自离职了,当时物品,班级情况等没有了解清楚,擅自离职,发工资时没有立刻给她结算,她现在劳动仲裁我们要求双倍工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怎么做更好

讨薪
2023-12-14 11:08:5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合同约定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试用期工资以放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