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要哪些材料

土地纠纷
2023-12-14 11: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土地使用证改名字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证明、委托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
    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契税、出让金凭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办法》 第五十九条 土地权利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和证明登记错误的相关材料,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持土地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的证明文件,申请更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