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打伤,老师不需要负责。法律规定,孩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打伤的,对方家长应对受伤小孩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还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被打孩子的家长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
侵权责任。
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