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原因离职,可以领取失补助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4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1、申请领取补助金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报该离职员工的备案登记;
    (2)离职员工携带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
    (3)离职人员携带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明去社保局填写申请表,领取失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1、领取失业保险期届满但依旧没有就业的失业人群;
    2、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不满一年因非个人原因失业的人员;
    3、在特殊时期参保人即使是主动辞职也能领取失业。
  • 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法律分析:自己离职的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