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人车辆刮蹭当时不知,对方报警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4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如下:
    1、剐蹭到别人车辆,如果当时没发现,被交警传唤,要核对双方车辆剐蹭部位是否吻合,是否证据确凿,如果吻合,交警会让你和车主自行协商解决;
    2、有错就改,坏了就赔,交警通过视频研判,断定你是无意还是有意。无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扣分不罚款。
    有意则判定你肇事逃逸,赔偿对方损失,交警扣分罚款。双方如果达不成一致,交警会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决定;
    3、剐蹭到别人车辆时,当时发觉了,对方车里又没人,又没留下联系电话,可在他的车窗或挡风玻璃处用纸条留下你的联系电话,他有可能会联系你,剐蹭不严重也许不会找你,不留不行,不留就算肇事逃逸。
    注意事项
    现在的大街小巷、单位门口,都安装了摄像头,抱着侥幸心理,剐蹭完了一走了知,以为天不知鬼不晓,这种心理千万要不得,一旦车主报警被查处,按交通肇事逃逸罪处理,得不偿失。
  • 车辆刮擦后离开,对方报警交通管理部门会做相应记录,并在3日内通知是否受理案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法律分析:如达不成协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你刮蹭过别人以后你直接离开了,却没有报警,或者选择私了,是别人经过调监控或者别的方法才找到你,你才解决的,所以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你不知情,一般属于肇事逃逸,罚款2000,拘留1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