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佳作武陟提取公积金租赁商品房的,需要啥资料。啥情况

房屋租赁
2023-12-14 12: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提取公积金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分为租赁提取以及买房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
    5、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办理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有:
    一、需要先到公积金办理中心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要带回单位盖好公章。
    二、提交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提供夫妻双方的用人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文件。
    四、因为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还要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和支付凭证。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