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的以后怎么处理

房屋产权
2023-12-14 12: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屋没有确权要怎样处理
    1、房屋没有确权的处理方法如下: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房屋确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需要进行农村房屋登记申请,准备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权证明。
    当初建房时申请办理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是村委会开的集体建设用地权证明材料;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在农村建房之前通过申请审批时,相关部门所出具的符合城乡规划发展的建设规划许可证;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建房申请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测量的房屋测绘报告或是平面设计图,看占地面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其他必要材料。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无法确权的农村房屋,一般由村集体组织予以收回。具体来说对于“一户多宅”的房屋可以将旧房屋以及宅基地有偿的交还给村集体,村集体组织鼓励多占宅基地的家庭有偿的退出宅基地。
    对于不退出没有确权房屋的,不允许翻新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回收。对于违规建设的房屋但符合城乡规划,在经过相关处理之后,可以予以确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