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女方,结婚领证共同生活快一年了,彩礼8万,没有给男方造成生活困难,无孩子,男方邋遢自私没上进心也不给生活费,女方想离婚,彩礼要返还吗?

彩礼
2023-12-14 12: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的时候有以下情形的需要返还彩礼:
    1、双方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答:如果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确未实质性共同生活,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男、女双方离婚时,女方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必须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前提。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女方虽然在一起生活,但未实际进行夫妻生活,换句话说,虽然双方登记结婚后,在法律上已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双方未实际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双方没有夫妻之间共同生活、相互扶助的经历,那么即使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已成立,但实际上,夫妻双方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未开始。共同生活应当是指长期、稳定的日常、经济、夫妻生活等,从配偶的权利义务来看,双方形成长时间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判断共同生活的标准。
    根据法律之相关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即领取结婚证后未共同生活,一方要求离婚并主张另一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建议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可以与对方先行协商,并且留下相关证据,如双方沟通的记录、书面协议等能够证明双方未履行夫妻权利义务的证据。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彩礼用于双方日常生活花销,那么您主张要求对方返还全部彩礼金额难以被法院支持,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对方予以返还的金额。
  • 答:如果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确未实质性共同生活,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男、女双方离婚时,女方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必须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前提。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女方虽然在一起生活,但未实际进行夫妻生活,换句话说,虽然双方登记结婚后,在法律上已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双方未实际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双方没有夫妻之间共同生活、相互扶助的经历,那么即使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已成立,但实际上,夫妻双方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未开始。共同生活应当是指长期、稳定的日常、经济、夫妻生活等,从配偶的权利义务来看,双方形成长时间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判断共同生活的标准。
    根据法律之相关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即领取结婚证后未共同生活,一方要求离婚并主张另一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建议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可以与对方先行协商,并且留下相关证据,如双方沟通的记录、书面协议等能够证明双方未履行夫妻权利义务的证据。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彩礼用于双方日常生活花销,那么您主张要求对方返还全部彩礼金额难以被法院支持,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对方予以返还的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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