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可以反申请

劳动仲裁
2023-12-14 12: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可以反诉。所谓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提出关于劳动仲裁的反申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个反申请的提出期限应该在劳动仲裁的答辩期内。关于申请人在答辩期内提出的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该在收到该申请之日起的五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同时,无论是否受理,劳动仲裁委员会还应该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的: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是可以提出反申请的。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反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如果决定受理的,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三十六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