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未履行约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14 12: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履行期限。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未履行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
    1、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未达成一致要约、承诺的;
    3、合同主权利义务内容不确定的;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