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处地租涨了很多,但是已经收了对方的租金,我现在想把地租给高价的人,可以把土地要回来吗

土地纠纷
2023-12-14 14: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出租的土地,如果想要回来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和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后,可以要回出租的土地;
    (2)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要回土地,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支付租金,若依然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合同中是否约定迟延支付租金是解除合同的必然条件,若存在则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若没有该条款,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 法律分析:是否有权收回土地首先要看租地合同是否约定拖欠租金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约定,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的约定,可以书面催告对方缴纳租金,如果对方仍不缴纳的,属于怠于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经书面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