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随母落户申请书写如下,情况证明:本人育有一女,属未婚生子,在老家已接受计生的处罚,缴纳了社会
抚养费,并且有抚养权公证,能提供三方亲子鉴定书,男方签字放弃抚养权的公证书。现在小孩需要上户,希望能签订保证书,请民警入户调查,办理;孩子落户时,可以根据自愿,随父亲落户或随母亲落户。
由于‘非婚生子女落户’情况特殊,分为3种情形:
1、有出生证明的非婚生子女,根据该证明自愿随父或随母落户没有出生证明但在医院或卫生院内出生的非婚生子女;
2、需要孩子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证明,以及孩子母亲的住院证明;
3、确定孩子父母后落户没有出生证明也不在医院出生的,需要社区民警对孩子的来历进行调查,确认孩子不是被拐卖儿童,然后开出证明,社区民警对该证明负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