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施工项目,把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乙方,我按合同约定付了乙方款,公户对公户。但是乙方未给工人发放工资,导致工人闹事,我个人出款给工人。我准备起诉乙方,结果乙方说他虽然盖章了,但是没有把合同回给我,我们没有盖章。这样算合同成立吗?我有个施工项目,把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乙方,我按合同约定付了乙方款,公户对公户。但是乙方未给工人发放工资,导致工人闹事,我个人出款给工人。我准备起诉乙方,结果乙方说他虽然盖章了,但是没有把合同回给我,我们没有盖章。这样算合同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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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15:14: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一般原告涉及已付款、代付款、损失的举证,还涉及应付款 举示。相互品跌就知道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还有原告要提出合同效力的主张,如果主张效力不正确,法院会释明。
    一般释明后,建议按法院释明的合同效力改变合同效力的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