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社保已交满15年,且没到退休年龄,因人意外去世,那交的钱,能退吗?

社会保险
2023-12-14 15: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已交满15年但没到退休年龄已离世能退。定义如下:
    1、可以退,但是仅仅只能退还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2、单位账户里的资金不会退还;
    3、个人养老金账户而交费总额的2/3左右进入到了统筹账户当中去,只有交费总额的1/3才会进入到个人账户当中,能够退出的钱只是交费总额的一少部分而已。
    社保卡包含哪些项目
    1、基本养老保险;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基本医疗保险;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4、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5、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人死了社保是可以退的,但是只能退个人交的部分,公司交的部分退不了。法律规定社保里的余额是可以继承的。不仅人死了社保里的钱可以拿出来,人没死也有些情况下可以把钱取出来,比如定居海外了,又或者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没有缴纳满15年,而自己又不想补缴的,可以申请将社保中的余额取出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社保交满15年后,如果参保人不幸身故,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社保局会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和利息,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会退还。因此,严格意义来说社保交满15年后死亡的,并不会退还全部保费。
    而如果参保的是居民社保,那么在退休前身故,则会退还个人所交的全部保费(包括保费利息)。
    参保人在退休后,领取了一段时间的养老金才去世,那么会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和利息(扣除已经领取的部分)。

    拓展资料:
    社保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保卡的持卡人可凭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等。该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202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要正确理解社会保障卡这一概念,还必须清楚社会保障卡与其他行业性IC卡,特别是同银行卡的关系。
    由于社会保障卡上存有的供持卡人在医院就医结算的“个人账户”,类似于银行卡的“电子钱包”,一些地区或厂商便采用银行卡的标准来设计社会保障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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