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过了五年还有用吗?

债务追讨
2023-12-14 15: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过期五年有效。具体如下:
    1、第一种情况是,在五年内,债权人从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从未表示要归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债务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在诉讼中,被告以贷款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辩护,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
    2、第二种情况是,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因此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主张债权之日起中断并重新计算三年。
    只要债权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据,债权人的债权仍有胜诉的权利;
    3、第三种情况是,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或者主张债权,但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自愿履行债务,债务就可以得到保护。
    在此,律师建议,债务人应积极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诉讼,并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借条本身没有时效限制,其永远有效,但是如果借款纠纷超过了五年,权利人没有提起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一、借条过期5年还有效吗
    1、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过期五年了,借条本身依然有效,因为借条的效力是永久的,但是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借条起诉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代为诉讼的,代理人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4、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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