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起诉的话,如果我有被告的身份证和身份证籍贯,我是否还需要准备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登记信息

债务追讨
2023-12-14 16: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下列证据:
    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据。
    如身份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可以搜集相关的欠款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欠款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搜集相关的欠款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欠款人,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