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单方面降低员工工资(取消补贴合法吗)

讨薪
2023-12-14 17: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给予员工劳动报酬。如果私自降低员工工资,属于克扣员工工资。克扣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用人单位处罚。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给予员工劳动报酬。如果私自降低员工工资,属于克扣员工工资。克扣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违法。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给予员工劳动报酬。如果私自降低员工工资,属于克扣员工工资。克扣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用人单位处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公司单方面降低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因此可以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公司根据已经提供工作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发被克扣的培训费和保险。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当方面的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员工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并且还要签订书面协议。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
    1、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次扣不足的,可逐月扣除,直至扣足为止。
    2、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处分并降低其工资待遇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法律、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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