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权益如何保护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14 17: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股东的权益的保护方式:
    1、我国法律赋予中小股东依法享有召集股东会、决议撤销权、解散请求权、损害赔偿权等权利;
    2、公司通完善股东大会制度、规定大股东的诚信义等决议;
    3、小股东的权益的其他保护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方法有:
    1、行使查阅、复制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小股东可以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4、小股东利益受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小股东权益保护方法有:
    1、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小股东保护制度(规定大股东诚信义务、赋予小股东直接起诉权等);
    2、小股东应当积极行使现有的特殊权利,并及时提出相应的意见;
    3、其他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