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如何协议离婚

起诉离婚
2023-12-14 19:1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1条的规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任一方户口在该地,则可以异地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离婚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情况材料等。一般情况下,被起诉一方经常居住地或者住所地在该地即可异地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的方式为:
    1、男女双方共同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手续要提供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