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权生效的时间是如何的

遗产继承
2023-12-14 20: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权生效的时间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中: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 继承权生效的时间是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且前述的宣告死亡时间一般指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 继承权的时效规定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给权利人设置了三年的行权期限,三年期满未及时行权的,权利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