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半年了,孩子判给男方。离婚协议书写随时可以见孩子。现在男方不让见,我怎样才能见到女儿。

离婚
2018-08-14 10:0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双方自愿离婚,可以写好离婚协议书后到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书写,如果不会写可以找律师代写,通常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以下几点:
    第一:双方同意离婚。
    第二:孩子抚养问题。
    第三:无财产分割。
    写好离婚协议书后双方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手续。
  •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