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能不能继续住在前夫家里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14 20: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是还可以住原来住房的,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不可以住原来住房。但如果该房屋依法认定为另一方个人财产,且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居住的,则当事人不可以继续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不一定可以继续拥有居住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定归属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
    真正来说要衡量夫妻在离婚以后是否还想有居住权的因素不在于夫妻的婚姻,而在于房产的归属。所以说如果是想离婚的话,最好要在离婚的时候将一些财产还有子女抚养问题协商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法律分析:离婚了,女方可以住在前夫家。需要取得男方的同意就可以居住。但是由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发给了离婚证,那么此时双方就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只有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女方未取得男方的同意,一直住下去的话,那么男方此时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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