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邻居承包了工程叫我父亲临时去拉水泥,当时邻居说让我父亲先垫支,等工程结束后付清费用。父亲2018年5月14日去外地拉水泥,在回来的途中发生车祸,不幸离世,一致到现在邻居不理采,认为他没责任,我想问问这个到底有没有责任,应该怎么办?

2019-06-22 19:00: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根据事故所承担的责任,相应赔偿损失。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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