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是否解除,法律有哪些规定

租赁合同
2023-12-14 21: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五条 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包括:
    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通常情况下,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了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否则,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继续租赁房屋,不得提前退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通常情况下,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了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否则,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继续租赁房屋,不得提前退租。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