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组成部分不同。即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责任承担不同。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其他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