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利息如何算

民间借贷
2023-12-15 02:4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利息计算方式为:每年按照实际天数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息方法:积数法,按计息天数累计账户余额。
    积数计息法就是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
    其中累计计息积数=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积数计息法的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公积金是按天计算利息的
    如果中途部分支取公积金,支取部分按支取前的实际天数结息。
    根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此外,每年的6月30日为公积金的结息日,广大公积金用户到时可以留意一下。
    不过,公积金虽然有利息,但是其利息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
  • 法律分析:公积金的利息计算是这样规定的:上年度归集缴交的公积金余额,按三个月定期存款的年利率(目前为
    2.60%)结息,当年度归集的按活期利率(目前为
    0.35%)结息.结算日期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比方说:2008年至2011年6月30日,你公积金帐户的余额为22500元(2012年6月30日结息时按年利率
    2.60%结息),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共缴交了7500元(按年利
    0.35%结息):22500*(1+
    2.60%)+7500*(1+
    0.35%)
    0611.25元(2012年6月30日的本息合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公积金的利息计算是这样规定的:上年度归集缴交的公积金余额,按三个月定期存款的年利率(目前为
    2.60%)结息,当年度归集的按活期利率(目前为
    0.35%)结息.结算日期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比方说:2008年至2011年6月30日,你公积金帐户的余额为22500元(2012年6月30日结息时按年利率
    2.60%结息),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共缴交了7500元(按年利
    0.35%结息):22500*(1+
    2.60%)+7500*(1+
    0.35%)
    0611.25元(2012年6月30日的本息合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