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各有一套房,婚后并不算是两套房。
1、因为婚前就有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在结婚前的个人财产;
2、个人财产除非是做了特殊的约定,不然是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
夫妻共同财产的;
3、但如果是婚前各自付首付,分别登记在各自名下,然后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也并不是个人拥有了两套房。
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况,有以下7种: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