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临时身份证是可以办理银行业务的,只要临时身份证在三个月有效期内就可以。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存款人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