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幕墙专业分包需要备案吗

招标投标
2023-12-15 0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的,办理幕墙专业分包备案手续所需要的资料:交易手续资料: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总 承包合同 复印件;幕墙专业 工程分包合同 复印件;总承包单位商务标中指(暂) 定金 额明细清单,并加盖总承包单位公章;施工总承包单位。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 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法律分析:需要的,办理幕墙专业分包备案手续所需要的资料:交易手续资料: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幕墙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复印件;总承包单位商务标中指(暂)定金额明细清单,并加盖总承包单位公章;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法律分析:提供方向备案机关提出备案申请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请书;
    2、加盖登记机关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3、承办人的委托代理证明;
    4、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或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材料;
    5、含有第4项内容的计算机软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