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下 由于修铁路,邻居家房子要拆了。后续再建选址在我家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一亩多。 我家这个土地有哪些赔偿呢?根据政策,安岳的。感谢

土地纠纷
2023-12-15 08: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您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 农村拆迁宅基地赔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
    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6、庭前调解;
    7、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
    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