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作为遗产怎么过户

遗产继承
2023-12-15 09: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为遗产的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如下: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房产权属证、遗嘱(法定继承提供户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审查过户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核准过户,发给新的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遗产房屋过户:
    1、首先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2、带着相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
    3、缴纳费用;
    4、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领取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遗产房屋过户:
    1、首先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2、带着相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
    3、缴纳费用;
    4、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领取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