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案件可以调解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
2023-12-15 09: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调解的范围包括:
    1、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依法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
    行政调解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调解的原则如下:
    1、自愿原则
    2、合法原则;
    3、公平公正原则;
    4、注重效果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行政诉讼如果是行政赔偿或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法律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 行政案件是不能调解的。行政案件要求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的审查,所以以不适用调解为原则。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已作出的行政行为,当事人选择撤诉的,不视作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日期根据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