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起诉。
见:
1.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法释〔2020〕2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依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