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前财产保全能解除吗

2023-12-15 10: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前财产保全,如果在保全后的30天之内没有起诉,法院会主动解除保全。如果是起诉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了,人民法院也会解除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
    2、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撤诉后,财产保全是否应该解除,先后有两个法律规定予以明确。没有自动解除这一说,原告申请解除或者被告申请解除。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没有规定撤诉要解除保全。2015年2月4日施行。
    第二个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撤诉的解除保全。2016年12月1日施行。同时规定以此规定为准。
    所以目前的司法实践应该是撤诉要解除保全的。
    附相关规定内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