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怎么办理房产过户?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5 11:0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夫妻一方去世过户房产的手续是:对房产进行市值评估,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产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并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由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过户的房产证明。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去世,办理房产过户分以下情况:
    1、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房子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房产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并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由继承者和死者配偶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2、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健在的一方和已故一方的直系亲属作为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房产,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需要对房产进行市值评估,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产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并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由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过户的房产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