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妈是城镇医保人员2019年1月18号住院2019年2月18号!住院期间忘记交医保费!18号以补交!能报销吗?

2019-06-22 20:2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之一,必须写入劳动合同条款。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进行缴纳的,用人单位缴费医疗保险比例是职工的9%,职工缴费医疗保险比例是本人工资收入的2%,不同省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9%,职工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2%。

  •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医疗费的报销问题  
    1、工伤医疗费报销问题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2、个人医药费用报销的问题  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  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 需要每年缴费,详细原因如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缴一年保一年,不缴不保;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居民不及时参保、续费,明年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护航,居民医保缴费不仅会影响来年是否能享受待遇,还会影响住院报销。
    按照规定,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
    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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